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补充征集水利监督专家的通知
渝水办监〔2020〕9号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局直属单位,市水投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加强我市水利监督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质量,经研究,拟在全市范围内补充征集水利监督专家。请你单位推荐人员,参加我局组织的水利建设项目质量、稽察、安全等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可靠,品德优良,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公道正派,廉洁自律,3年内无违纪违法记录。
2. 熟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了解水利及相关技术标准,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建设管理经验。
3. 身体健康,年龄应在65周岁以下,具备满足监督外业工作需要的出差条件。
4. 每年能按要求完成至少1次的工作任务。
(二)专业条件
水利监督专家推荐专业条件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报名、推荐工作。专家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报市水利局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专家库;已在原稽察专家库的人员,本次需重新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进入专家库的人员采取一事一聘,根据工作需要选用,无故连续2次拒绝参加监督工作的将从专家库中剔除。
(三)请相关人员如实填写推荐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于2020年5月31日前报监督处(纸质件1份和电子版)。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琳 89077302 13320285085
夏渝莉 88707133 13647693012
Email:cqsljjdc@163.com
附件:1.水利监督专家推荐专业条件.doc
2. 推荐人员汇总表.doc
3. 重庆市水利监督专家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