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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质量监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6 来源:精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点击次数:929次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质量监管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提高勘察设计成果质量,切实推动新时期水利勘察设计市场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树牢红线意识

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勘察设计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安全、施工进度和投资效益。加强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牢质量安全红线意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厉打击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勘察设计市场环境,提升勘察设计质量水平。

二、强化责任担当,树立精品意识

(一)强化首要责任。建设单位要落实勘察设计质量管理首要责任,高度重视项目前期的技术论证,及时提供所需的基础资料,统一协调项目前期工作;不得将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勘察设计费用,不得迫使勘察设计单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承揽相关业务;要保证合理的勘察设计周期,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标准,加强对勘察设计质量的过程控制,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任意更改相关工作成果或结论。

(二)压实主体责任。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落实设计成果质量企业主体责任,树立精品意识,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强化程序控制,严格实行校审和签字签章制度,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加强勘察设计人员的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教育、质量责任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质量管控水平,从源头上把控好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质量关。

三、严格技术审查,加强市场监管

(一)严把技术审查质量关。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开展技术审查,对隧洞、高边坡、深基坑等重难点部位的审查应审慎研究、充分论证;建立专家进退机制,强化技术审查专家库管理,加强对专家的工作质量、廉洁纪律、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日常考核;积极对接区县财政部门,落实技术审查资金保障,减轻市场主体负担;鼓励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技术审查工作,保障审查质量,提高审查效率。

(二)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勘察设计单位诚信体系,将勘察设计单位的勘察质量、设计质量、履约情况等纳入信用信息管理,及时将勘察设计单位的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报送至市水利局,由市水利局报送至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三)开展勘察设计成果质量抽查。市水利局对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成果质量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全市通报,全年抽查不少于三分之一区县,抽查频率不低于每年1次。请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按季度将本部门通过初步设计审批的水利建设项目台账(报送要求详见附件)通过办公系统邮箱报送市水利局勘察设计处。

(四)突出问题整改。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聚焦治理质量抽查和专项稽查时发现的主要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深度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从严从实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报告,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附件:1.水利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经办科室负责人和经办人名单

2.    区(县)        季度通过初步设计审批项目台账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2722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艺馨;联系电话:023-89079067


附件1

水利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经办科室及其

负责人和经办人名单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

经办科室

负责人

经办人

备注

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注:请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于727日前将名单通过办公系统邮箱报送勘察设计处。

 


附件2

    区(县)        季度通过初步设计审批项目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

法人

设计

单位

受理时间

许可文号

决定印发时间

备注




























注:请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于810日前报送2022年一、二季度(202211日至630日)通过初步设计审批的水利建设项目台账(含行政许可决定文件电子版)。此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送上季度初步设计审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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