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分类

典型项目

联系方式

精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TEL:023-68185237

E-MAIL:cq_jjgc@163.com

ADD: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三路1号3F

ma01.png 扫码关注精佳公众号

新闻动态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动态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电子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7 来源:精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点击次数:437次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电子证书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重庆市实行部分证书电子证照的函》(建办厅函〔202227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的要求,决定对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实行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范围

市住房城乡建委及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重庆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

二、实行时间

(一)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自21日起实行。

(二)由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自31日起实行,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215日前完成电子公章申领相关工作。

三、申领使用

申领人登陆重庆市勘察设计行业智慧监管系统(网址:http://jsgl.zfcxjw.cq.gov.cn:8090/cqkcsjqy),在“资质管理”→“我的证书”中下载电子证书。

证书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的电子证书与同名纸质证书具有相同效力。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实名制、企业资质核准、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执法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及备案等管理中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四、查询验证

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重庆市勘察设计与绿色建筑综合信息平台或扫描件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可查看企业资质证书的信息。

五、证书样式

电子证书以加盖审批部门电子签章的OFD格式电子文件为载体,具体示例见附件。

六、监督管理

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的和依法申请注销、吊销、撤销的,其相关电子证书将不能下载。

单位、个人等伪造和篡改电子证书信息的,证书一律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企业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可继续使用,同时也可下载电子证书;在办理资质增项、升级、延续、重新核定、证书内容变更等业务后生成电子证书,原纸质证书同时作废;首次申请时直接核发电子证书,不再核发纸质证书。

(二)企业信息发生变更的,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证书内容变更手续由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市住房城乡建委审批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证书内容变更手续由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办理(必要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

 

附件: 电子证书样式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130


附件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电子证书样式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证书样式

 

 


返回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