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渝建勘设〔2023〕41 号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将有关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资质审批效率。市住房城乡建委将进一步完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机制,提高资质审查信息化水平,提升审批效率,确保按时作出审批决定。企业可登录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审批进度和结果。
二、统一全市资质审批权限。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我市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受理我市工程勘察乙级及劳务资质、部分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首次申请、增项、延续、升级和重新核定(含变更)的资质申请事项,统一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实施。
三、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受理的申请事项应在规定时间内审批办结。已颁发的资质,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对企业依法处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或撤销资质证书的,由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四、加大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力度。市住房城乡建委将加强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动态核查,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及时公布核查结果,对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及人员进行依法依规处理,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五、加强信用管理。对存在资质申请弄虚作假行为、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市住房城乡建委将加大惩戒力度,依法依规限制或禁止从业,并列入信用记录。
六、强化平台数据监管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全国建筑市场平台数据的监管,加强对项目和人员业绩信息的核实,加大对虚假信息的处理力度。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市住房城乡建委将进一步完善企业资质审批权力运行和制约监督机制,严格审批程序,强化对审批工作人员、资质审查专家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追责机制。进一步推进企业资质智能化审批,实现审批工作全程留痕,切实防止发生企业资质审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建发〔2021〕10号)同时废止。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执行本通知过程中有任何情况或问题,可向市住房城乡建委咨询(联系电话:023—63670919、023—63670289)。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9月26日